长沙国晖律师亲办案例
别墅装修,工人摔伤,谁担责?
来源:长沙国晖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9-29
浏览量:904


陈某购买了一套别墅,委托某装修公司装修,但是挖鱼池、拆楼板等一些装修辅助工程装修公司并不负责。装修公司的设计师于是介绍了李某,还收取了李某交付的一万元介绍费用,李某从老家叫了张某、吴某等人来做事,答应按工作天数给付报酬。

拆楼板的过程中,吴某一脚踏空,从工地二楼摔下受伤,到处骨折损伤,经法医鉴定,构成八级伤残。吴某找各方赔偿,均遭拒绝。李某认为吴某是为别墅装修受伤,应该由别墅业主陈某负责;陈某认为他只是和李某签订协议,李某叫来的人不注意安全导致受伤,与他无关。而且李某是装修公司介绍的,公司要承担责任;装修公司认为介绍李某给陈某的是设计师个人行为,跟公司无关;设计师认为他仅仅是介绍了李某,吴某受伤跟他没有任何关系。

吴某只得委托了国晖律师将几方都诉至法院。

法院认为:

陈某将装修辅助工程以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给李某,李某按照陈某提供的图纸要求完成工作,交付工作成果,双方形成承揽合同关系。而李某请吴某在其承包的工地按其要求施工,工资按日结算,双方形成雇佣关系,吴某系于从事雇佣活动中受损害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一条“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,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”,判定李某承担80%的赔偿责任。同时因为陈某与吴某没有事实上的合同关系,且对室内装修辅助工程的选任上并不存在过错,但吴某确实是在为其施工时受伤,作为工程的受益人,根据公平责任,同时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,陈某应对吴某的受伤进行一定经济补偿,判定陈某承担20%的责任。装修公司与装修辅助工程并无关联,不承担责任;设计师仅是起到居间介绍作用,对吴某的损害没有影响,不承担责任。

律师解析:

工地受伤事件频发,很多伤者求助无门,赔偿到处遭到拒绝,要分清赔偿主体,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:

1、分清楚与包工头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

劳动关系就需要按照工伤申请程序来请求赔偿,确定有资质的用工方作为赔偿主体;雇佣关系就直接向法院诉讼,按照提供劳务受伤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;

2、了解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是何种关系

大型工程一般要求严格的程序,双方构成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关系,适用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需要进一步了解是否存在违法转包、分包等再来确定赔偿责任主体;小型工程一般双方构成承揽合同关系,承包人按照其要求完成工作,交付成果,定作人给付报酬,适用承揽合同相关法律规定,定作人除非存在选任过错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;

3、了解所提供的劳务是否有资质要求

资质的要求直接决定了定作者是否有选任的过错,有过错的则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
作为伤者,在很难分清其中复杂法律关系以及适用的法律时,最好的办法就是将相关责任人都列为被告,由他们之间相互举证,法院予以厘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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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长沙国晖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东国晖(长沙)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31430*********017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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